家长您好:
根据市人力社保局、市财政局2015年8月4日发布文件:《关于调整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【文号:津人社局发(2015)37号】,经市政府批准,决定调整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自2015年9月1日起,学生儿童城居险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100元。
未给幼儿缴纳2016年城居险的家长需在2015年9月1日前交纳100元,已给幼儿缴纳2016年城居险70元的家长请在2015年9月1日前需补交30元。
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谢谢配合!
天才幼儿园
2015年8月